花钱“买票”选村长?内蒙古纪委监委出手了!
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严肃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的通知》,要求各级纪委监委不折不扣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换届选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纪委监委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法纪宣传,不断增强民主法治意识和依纪依法执纪监督的意识,把严肃换届纪律、做好换届选举监督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一次重要实践。同时,要通过谈心谈话、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等形式广泛教育和引导农村、牧区基层党员干部和参选人员讲政治、讲正气、守纪律、顾大局,依法参选,坚决抵制贿选、拉票以及其他干扰、侵扰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的违法违纪行为。
各级纪委监委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监督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职尽责,紧盯关键步骤和环节,务必做好“五个清楚”“五个必查”。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基层“三务”公开监督检查、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高度重视换届选举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尤其是对涉嫌拉票贿选、“村霸”侵扰、涉黑涉恶团伙干扰阻挠选举等问题要及时、果断、稳妥、有效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加强与组织、民政、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重大事件、重大事故,要深入调查了解事件、事故背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等行为。对在换届选举中不认真负责、以种种借口推诿工作责任,敷衍塞责、擅离职守、消极应付等影响换届工作的;对在换届选举中领导不力、指导不力、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事项造成后果的和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既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责任。
要建立以旗县纪委书记负总责,乡镇纪委书记具体负责,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执纪监督、审查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模式,统筹抓好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处置问题线索,集中力量,快查快结。各级纪委监委对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典型问题要及时上报,由自治区纪委监委统一通报曝光,切实维护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内容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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